1。選擇升降機時不論靜載、動載、沖擊載荷均不得超過其允許承受的大載荷,根據安全系數、使用行程、校對絲桿的穩定性選擇具有充分容量的升降機。
2。一定要注意絲桿軸與承受的載荷進行搭配,對于升降機的容許大載荷、容許外加負荷、容許絲桿軸的旋轉速等項目進行校驗,如果超過產品的數據將會造成升降機設備整體的重大損傷。
3。升降機在工作時其減速部表面溫度應控制在-15℃~80℃的范圍以內,確保活動螺母的表面溫度也在上述范圍內。
4。輸入軸允許轉速為1500r/min,輸入軸不得超過此轉速。
5。JWM和JWB都不可連續運轉:
單臺升降機的負荷時間率(ED)以30分為單位計算,
JWM的負荷時間率不得超過20ED,
JWB的負荷時間率不得超過30ED
6。對于在同一軸線上連接數臺升降機時,請務必對輸入軸強度進行校核,使每臺升降機所承擔的扭矩都應在其容許輸入軸扭矩以內。